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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州有限責任公司(Limited Liablity Corporation) 法定股份收購程序概述
加州有限責任公司法定股份收購程序概述 在加州,當成員提起訴訟請求對有限責任公司(LLC)進行司法解散時,法律提供了一項特別救濟機制,稱為「法定收購程序」。 其他成員可以選擇以現金按「公平市價」(fair market value)收購提起解散訴訟成員(即「聲請方」)的持股,從而避免公司被解散。 由於估值與程序往往具爭議性,無論您是主張解散的一方,還是希望維持公司運作的一方,都應充分了解此機制的運作方式及可能的策略選項。 何時會觸發法定收購程序 法定收購僅適用於根據《公司法》第17707.03條提起的「司法解散之訴」。 依該條規定,LLC 的管理人或成員可在若干特定情形出現時,向法院聲請解散,例如:公司業務已無合理可行性繼續營運、為保障成員利益有合理必要解散、業務已被放棄、管理決策完全僵局,或控制公司的人從事詐欺或濫用職權等行為。 即使只持有極小比例(例如 1%)的成員,也可以提起司法解散訴訟並啟動相關法定程序。 法定收購如何讓 LLC 持續運作 一旦司法解散訴訟被提出,其他成員可依《公司法》第17707.03條第(c)(1)款的規定,以現
Jake Wang
12月10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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